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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市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信息发布者:潇洒人生wf
    2023-10-13 18:26:33   转载

    阜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阜新共青团 2023-10-13 18:08 发表于辽宁









    问题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是什么

    依据阜医保发〔2019〕35号《关于印发阜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


    问题二: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困难群众参保有补助吗?



    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按年缴纳,2024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 380元/人•年。

    2.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员(二级以上残疾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个人缴纳部分由各级财政全额资助。

    3.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动态监测范围内未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的脱贫人口(简称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个人缴纳部分由各级财政资助60%,个人承担40%,即152元/人•年。



    问题三: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期是在什么时间?待遇享受期是什么时间?



    2023年9月21日开始可集中申报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在集中缴费期(2023年9月21日-2023年12月20日)办理参保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问题四:如何办理参保缴费?都有哪些缴费方式?



    为了建立规范、统一、高效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体系,实现居民缴费多渠道便利化,税务征收统一规范化,确保广大市民能够规范、准确、便捷地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并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居民以社区为单位,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由社区或学校统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后,在集中缴费期截止前(2023年12月20日前),采用下列多渠道缴纳方式进行缴费。具体缴费渠道如下:

    (一)“掌上办”缴费渠道

    1.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搜索关注“辽宁税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底部“微办税”—打开社保缴费功能即可办理。

    2.辽宁移动办税APP

    下载安装“辽宁移动办税”APP注册登录后即可办理。

    3.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

    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辽宁省税务局”—进入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点击“社保缴费”即可办理。

    (二)办税服务厅

    (三)政府政务服务平台

    辽事通APP--社保缴费

    (四)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

    我市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对外提供以下缴费服务:




    问题五:在手机上缴费后如何进行缴费信息的查询?



    1.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进入“辽宁税务”公众号—点击底部“微办税”—验证登录后—点击“信息查询”即可查询已缴费信息。

    2.辽宁移动办税APP

    进入“辽宁移动办税APP”—验证登录后—点击“信息查询”即可查询已缴费信息。

    3.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

    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辽宁省税务局”—进入小程序验证登录后—点击“信息查询”即可查询已缴费信息。



    问题六:缴费后如何获取缴费凭据?



    1.通过“掌上办”缴费渠道缴费的,以交易账单作为缴费凭据;

    2.通过委托代征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缴费的,以电子回单作为缴费凭据;

    3.通过银行柜面缴费的,以银行收款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问题七:缴费后如何进行票据证明开具?



    缴费票据可在支付成功3个工作日后进行查询打印,缴费人确需开具社保费完税证明的,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掌上办”自行开具

    1.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进入“辽宁税务”公众号—点击底部“微办税”—验证登录后—点击“证明开具”即可开具缴费证明或完税证明。

    2.辽宁移动办税APP

    进入“辽宁移动办税APP”—验证登录后—点击“证明开具”即可开具缴费证明或完税证明。

    3.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

    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辽宁省税务局”—进入小程序验证登录后—点击“证明开具”即可开具缴费证明或完税证明。

    (二)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开具

    缴费人持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自行至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进行打印。(市辖区至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阜蒙县、彰武县至两县税务局任意办税服务厅办理)



    问题八:居民参保后,可以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8 万元/年,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自付的合规费用年度累计超过大病起付线以上的部分,补偿不设封顶线。

    (一)本地门诊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合规费用,报销标准如下:


    (二)本地住院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合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报销标准如下:


    (三)异地就医

    1.异地就医备案途径

    (1)我市异地临时外出就医开通了免申即享服务,可凭借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直接办理异地住院登记,无需备案。

    (2)转诊转院需到三级或二级专科医院办理。

    (3)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类备案可在微信中搜索“阜新医保”公众号输入“异地”按照异地长期居住类备案准备相关材料办理。

    (4)异地长期居住线下可通过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专区窗口办理。

    2.异地就医住院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

    经备案的转诊转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次,支付比例对应本市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下调10个百分点。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起付标准为2000元/次,支付比例对应本市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下调20个百分点。学生 (不含大学生)及未成年人起付标准为1000元/次,支付比例按上述两种情形确定。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大学生,享受与本市相同的就医待遇。



    问题九: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时有哪些相关政策?



    新生儿是指出生3个月内的婴儿,其具有参保地户籍或其父母一方具有参保地户籍(或持有参保地《居住证》)。

    凡是新生儿在出生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自出生之日起满3 个月以后办理当年参保手续并缴费的,从缴费到账次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出生后办理参保手续跨医保年度的,其出生之日所在年度与下一年度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医保年度,均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方可享受对应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



    问题十: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在校大学生原则上不受户籍限制,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并享受相应待遇。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统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学校统一通知学生或家长在集中缴费期截止前进行缴费,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问题十一:具有困难人员身份的在校大学生是否一定要在学籍地参保?



    低保对象、困难人员、孤儿、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在校大学生原则上在户籍地参保,不设待遇等待期,自取得医疗救助对象资格之日起享受待遇,并通过异地就医享受学籍地待遇。



    问题十二:参加了我市医保的在校大学生,在异地就医该办理什么手续?



    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时,可凭借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直接办理异地住院登记,无需备案审核,即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享受与本市相同的就医待遇。



    问题十三:如果想在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间转换参保关系该如何办理?是否有待遇等待期?



    1.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向居民医保切换的参保人员,应先停缴下一年度职工医保费,再办理职工医保转换居民医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费,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金期满次月起可以转换参加居民医保,自转换手续办理生效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居民医保参保人要求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应先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停缴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再办理居民医保转换职工医保转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3.参保人因个人就业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且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或规定期限内缴费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自缴费到账后满3个月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问题十四:医保和税务部门对外公布的咨询电话有哪些?



    (一)医保部门

    市本级:0418-3716226,

          0418-3987373,

          0418-3712929,

          0418-3858338

    海州区:0418-2821634  

    细河区:0418-6325963

    太平区:0418-6539573  

    新邱区:0418-2862141

    清河门区:0418-6011567

    阜蒙县:0418-8292979

    彰武县:0418-6910301

    (二)税务部门

    阜蒙县局社保科:0418-8826344

    彰武县局社保科:0418-7728313

    开发区局社保科:0418-2281548





    来源:阜新医保(ID:fxyb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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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阜新共青团 2023-10-13 18:08 发表于辽宁



    阜新市城乡居民


    基本医疗保险政策问答






    问题一: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覆盖范围是什么?




    依据阜医保发〔2019〕35号《关于印发阜新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件规定,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以下简称城乡居民医保)覆盖范围包括现有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所有应参保(合)人员,即覆盖除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应参保人员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包括农村居民和城镇非从业居民。



    问题二: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标准是多少?困难群众参保有补助吗?




    1.城乡居民医保参保费用按年缴纳,2024年度个人缴费标准为 380元/人•年。

    2.低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度残疾人员(二级以上残疾人员)、返贫致贫人口、监测帮扶对象个人缴纳部分由各级财政全额资助。

    3.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动态监测范围内未识别为监测帮扶对象的脱贫人口(简称其他监测范围内人口),个人缴纳部分由各级财政资助60%,个人承担40%,即152元/人•年。





    问题三:2024年城乡居民医保的集中缴费期是在什么时间?待遇享受期是什么时间?




    2023年9月21日开始可集中申报缴费,截止时间2023年12月20日(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在集中缴费期(2023年9月21日-2023年12月20日)办理参保缴费的人员,待遇享受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问题四:如何办理参保缴费?都有哪些缴费方式?




    为了建立规范、统一、高效的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征收体系,实现居民缴费多渠道便利化,税务征收统一规范化,确保广大市民能够规范、准确、便捷地缴纳城乡居民医保费并及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居民以社区为单位,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由社区或学校统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参保后,在集中缴费期截止前(2023年12月20日前),采用下列多渠道缴纳方式进行缴费。具体缴费渠道如下:

    (一)“掌上办”缴费渠道

    1.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搜索关注“辽宁税务”公众号—进入公众号,点击底部“微办税”—打开社保缴费功能即可办理。

    2.辽宁移动办税APP

    下载安装“辽宁移动办税”APP注册登录后即可办理。

    3.支付宝-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

    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辽宁省税务局”—进入国家税务总局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点击“社保缴费”即可办理。

    (二)办税服务厅

    (三)政府政务服务平台

    辽事通APP--社保缴费

    (四)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缴费渠道

    我市各委托代征银行(金融机构)对外提供以下缴费服务:






    问题五:在手机上缴费后如何进行缴费信息的查询?




    1.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进入“辽宁税务”公众号—点击底部“微办税”—验证登录后—点击“信息查询”即可查询已缴费信息。

    2.辽宁移动办税APP

    进入“辽宁移动办税APP”—验证登录后—点击“信息查询”即可查询已缴费信息。

    3.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

    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辽宁省税务局”—进入小程序验证登录后—点击“信息查询”即可查询已缴费信息。





    问题六:缴费后如何获取缴费凭据?




    1.通过“掌上办”缴费渠道缴费的,以交易账单作为缴费凭据;

    2.通过委托代征银行手机银行/微信银行缴费的,以电子回单作为缴费凭据;

    3.通过银行柜面缴费的,以银行收款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问题七:缴费后如何进行票据证明开具?




    缴费票据可在支付成功3个工作日后进行查询打印,缴费人确需开具社保费完税证明的,可采取以下方式:

    (一)“掌上办”自行开具

    1.辽宁税务微信公众号微办税

    进入“辽宁税务”公众号—点击底部“微办税”—验证登录后—点击“证明开具”即可开具缴费证明或完税证明。

    2.辽宁移动办税APP

    进入“辽宁移动办税APP”—验证登录后—点击“证明开具”即可开具缴费证明或完税证明。

    3.支付宝-辽宁省税务局小程序

    在支付宝首页搜索“辽宁省税务局”—进入小程序验证登录后—点击“证明开具”即可开具缴费证明或完税证明。

    (二)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开具

    缴费人持参保人有效身份证件自行至税务部门办税服务厅进行打印。(市辖区至开发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办理,阜蒙县、彰武县至两县税务局任意办税服务厅办理)





    问题八:居民参保后,可以享受哪些医保待遇?




    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的门诊和住院医疗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 8 万元/年,发生的医疗费用经城乡居民医保报销后,自付的合规费用年度累计超过大病起付线以上的部分,补偿不设封顶线。

    (一)本地门诊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门诊合规费用,报销标准如下:


    (二)本地住院

    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所发生的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规定范围内的医疗费,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部分(合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按比例支付,报销标准如下:


    (三)异地就医

    1.异地就医备案途径

    (1)我市异地临时外出就医开通了免申即享服务,可凭借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直接办理异地住院登记,无需备案。

    (2)转诊转院需到三级或二级专科医院办理。

    (3)办理异地长期居住类备案可在微信中搜索“阜新医保”公众号输入“异地”按照异地长期居住类备案准备相关材料办理。

    (4)异地长期居住线下可通过阜新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医保专区窗口办理。

    2.异地就医住院起付标准及支付比例:

    经备案的转诊转院,起付标准为1500元/次,支付比例对应本市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下调10个百分点。临时外出就医人员,起付标准为2000元/次,支付比例对应本市最高级别定点医疗机构支付比例下调20个百分点。学生 (不含大学生)及未成年人起付标准为1000元/次,支付比例按上述两种情形确定。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大学生,享受与本市相同的就医待遇。





    问题九:新生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时有哪些相关政策?




    新生儿是指出生3个月内的婴儿,其具有参保地户籍或其父母一方具有参保地户籍(或持有参保地《居住证》)。

    凡是新生儿在出生后的三个月内参保的,从出生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自出生之日起满3 个月以后办理当年参保手续并缴费的,从缴费到账次日起至当年12月31日止享受医疗保险待遇。其中,出生后办理参保手续跨医保年度的,其出生之日所在年度与下一年度分别为两个独立的医保年度,均按全年缴费标准缴纳医疗保险费,方可享受对应年度的医疗保险待遇。





    问题十:大学生如何办理参保手续?




    在校大学生原则上不受户籍限制,在学籍地参加居民医保,并享受相应待遇。大学生以学校为单位,由学校统一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办理完毕后由学校统一通知学生或家长在集中缴费期截止前进行缴费,待遇享受期为缴费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





    问题十一:具有困难人员身份的在校大学生是否一定要在学籍地参保?




    低保对象、困难人员、孤儿、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及纳入监测范围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等困难在校大学生原则上在户籍地参保,不设待遇等待期,自取得医疗救助对象资格之日起享受待遇,并通过异地就医享受学籍地待遇。





    问题十二:参加了我市医保的在校大学生,在异地就医该办理什么手续?




    参加我市居民医保的大学生,在异地联网的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住院时,可凭借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等直接办理异地住院登记,无需备案审核,即时享受直接结算服务,享受与本市相同的就医待遇。





    问题十三:如果想在城乡居民医保和城镇职工医保间转换参保关系该如何办理?是否有待遇等待期?




    1.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职工医保向居民医保切换的参保人员,应先停缴下一年度职工医保费,再办理职工医保转换居民医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居民医保费,从次年1月1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领取失业金期满仍未就业人员,自领取失业金期满次月起可以转换参加居民医保,自转换手续办理生效之日起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2.居民医保参保人要求以灵活就业身份参加职工医保的,应先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内停缴下一年度居民医保费,再办理居民医保转换职工医保转换参保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职工医保费,自次年1月1日起享受职工医保待遇。

    3.参保人因个人就业状态变化在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间切换参保关系且中断缴费不超过3个月的,缴费后即可正常享受待遇;未在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或规定期限内缴费的设置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自缴费到账后满3个月之日起享受医疗保险待遇。





    问题十四:医保和税务部门对外公布的咨询电话有哪些?




    (一)医保部门

    市本级:0418-3716226,

    0418-3987373,

    0418-3712929,

    0418-3858338

    海州区:0418-2821634

    细河区:0418-6325963

    太平区:0418-6539573

    新邱区:0418-2862141

    清河门区:0418-6011567

    阜蒙县:0418-8292979

    彰武县:0418-6910301

    (二)税务部门

    阜蒙县局社保科:0418-8826344

    彰武县局社保科:0418-7728313

    开发区局社保科:0418-2281548









    来源:阜新医保(ID:fxybz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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